201610250732

難道是沒招了,惡房東張淑晶這次要向告她的房客索賠媒體採訪費10萬元?就在法官判處張淑晶必須歸還施姓、張姓兩名女房客押金5萬2000餘元後,張淑晶疑心有不甘,改告兩名女房客及保證人須賠償她媒體採訪費,只因她不滿房客向媒體投訴。 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張淑晶去年出租套房給施姓、張姓等兩名房客,並向兩人收取押、租金共5萬3700元。豈料,張淑晶收取金錢後竟以漏水要維修為由,不讓房客入住,兩名房客決定提告,並訴諸媒體,邀媒體記者到出租套房內拍照。 案經法官審理,張淑晶辯稱兩名房客不能擅自解約退款,還當庭揚言要兩人賠償違約金、帶媒體入屋拍照的房租及「媒體採訪費」等,一共26萬餘元,張淑晶還聲稱兩相扣抵後不必再退錢。法官認為,張淑晶出租套房卻沒給房客住,應依約返還押租金,扣除2人曾使用張女房間3天,判張淑晶仍應退還5萬2100元,可上訴。 報導指出,因不滿一審判決,張淑晶於9月1正式提告,竟向施女、張女及擔任連帶保證人施女家人求償不還鑰匙及媒體採訪費等,共計10萬元,法院原定10月13日開庭調解,但張淑晶不願調解,該庭期取消,法院將再擇期審理。

惡房東張淑晶敗訴反告 竟索賠媒體採訪費

桃園徵信社

她最近常常加班,是不是外面有外遇了?我該不該找徵信社調查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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