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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04141620

教育部公布訂定「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」,未來將在高中設課程諮詢教師,提供學生修課是否對應未來出路等諮詢。報系資料照/記者王騰毅攝影 教育部公布訂定「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」,未來將在高中設課程諮詢教師,提供學生修課是否對應未來出路等諮詢。報系資料照/記者王騰毅攝影 12年國教新課綱將在108年正式上路,未來學生有更多選修課程,有助自主規劃學習內容。為協助學生進行生涯探索,教育部近日公布訂定「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」,由學校遴選完成研習及取得證明的教師,若為學生進行課程輔導諮詢,每周可減授1到2節課、召集人可減授2到4節,自108年8月1日生效。 教育部指出,總綱自108學年度實施後,學校可自主規劃課程包括校訂必修、加深加廣選修、校訂選修(包括多元選修、補強性選修)及彈性學習時間等,為使學生及家長瞭解學校課程規劃,學校應擬訂課程地圖,並且辦理課程說明會、輔導學生選課,以及提供學生有關課程對應未來出路等諮詢。 未來將透過學校遴選現職合格專任教師(包括兼任導師),參加課程諮詢專業知能研習,在完成研習及取得證明文件後,還需通過由學校籌組的課程諮詢教師遴選會遴選,才可擔任課程諮詢教師,並從中選出1人擔任召集人,負責統籌規劃及辦理課程諮詢等工作。 每學期在學生選課前,課程諮詢教師必須協助學校編輯選課輔導手冊,並向學生、家長及教師說明學校課程與學生出路發展的關聯性;選課期間,諮詢教師需參考學生學習歷程檔案,以團體或個別的方式提供諮詢,學生完成課程諮詢後,紀錄都會登載於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中。 擔任課程諮詢教師或召集人,每周基本教學節數可減授;課程諮詢教師減授1到2節,召集人減授2到4節。當學年度適用總綱的學生人數低於100人時,得用於減授課程諮詢教師及召集人教學節數為3節;之後每滿100人,再增1節。規定範圍內,學校可自行調整諮詢教師人數。至於鐘點費,可依教育部所訂定發布要點申請補助。國教署可提早指定學校試辦全部或部分內容。

指點迷津!高中將設課程諮詢教師 輔導學生對應出路

徵信

她最近常常加班,是不是外面有外遇了?我該不該找徵信社調查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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