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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11210415

(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0日電)鄭性澤被控殺警案,今天無罪定讞。台中高分檢表示,羅武雄手持克拉克制式手槍,1.7秒可擊發10枚子彈,以殉職的員警蘇憲丕身中3槍,「羅武雄是最有可能殺警兇手」。 15年前,豐原「十三姨KTV」槍戰,鄭性澤被指控犯下殺警案,原判死刑定讞。去年3月台中高分院檢察署檢察官查出4個疑點,裁定鄭案暫停執行,台中高分院上月撤銷原判決,改判鄭性澤無罪;台中高分檢今天不再上訴,鄭性澤無罪確定。 對於「殺警兇手到底是誰?」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表示,羅手持的制式克拉克手槍,為半自動手槍,1.7秒可擊發10枚子彈。根據現場證人供述,當警方衝入前,羅因不滿女侍服務,曾持槍射擊酒瓶,現場證人指出,該手槍為羅持有,後來員警衝入包廂,發生槍擊案。 因鄭性澤的腿部有中彈,但蘇警的倒地處沒有鄭的血跡,現場也沒有鄭移動的痕跡,沒有證據顯示鄭拿過制式克拉克手槍,最有可能殺警的兇手為羅。 殉職的蘇憲丕家屬日前具狀請求上訴,家屬提出「羅武雄當時的坐姿應為仰躺,蘇警應在羅武雄的正前方」。但解剖發現,羅身上的槍傷均為由左射入、由下而上,若蘇是站在羅正前方,不可能造成這樣的傷勢,現場證人也表示,蘇的位置在羅的正前方。 家屬提出「羅在心臟中彈後不應還有反應」,吳萃芳也指出,羅並未直接射擊到心臟,而是子彈擦過心包囊腔內上主動脈近心臟處,造成心包囊填塞死亡,所謂心包囊是指包覆心臟的囊腔,並非心臟。 根據台大法醫研究所查到的國外文獻中提到,心臟中彈後,還可以走65英尺才會倒地,縱使羅心臟中彈,也還有10至15秒的反應時間。 另外,經訊問和蘇警一同進入包廂的員警,本案的槍擊過程,槍聲是連續的,而非更審前的兩階段。在蘇警進入包廂後,跟隨進入的另名員警表示衝入包廂時,還有對著羅開槍,顯見當時羅還有反擊能力。1061120(中央社資料照)

鄭性澤殺警案 檢察官:兇手指向羅武雄

徵信

她最近常常加班,是不是外面有外遇了?我該不該找徵信社調查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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